聘用劳动合同(13)


九、其他
第二十五条 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阳教师行为规范》;
2.《职工守则》
3.《班主任工作条例》
4.《海阳私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5.《滦县海阳私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
6.《滦县海阳私立学校工资政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协商解决 。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 ,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 滦县海阳私立学校(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
法人代表:
乙方 :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 , 遵守国家劳动部门、海事部门、交通部门各项法律法规 , 协商一致 , 自愿订立本合同 , 确立聘用及劳动关系 ,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合同期限:
1、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
2、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 , 若此《聘用合同》终止条款出现 , 但乙方所服务的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境外港口时 , 不能结束岗位职责的 ,  则合同期限顺延至乙方在船工作 任务交接完毕后终止 。甲方的义务和权力:1、在乙方各项船员证书齐全以后 , 甲方根据乙方的资质和船舶的实际需要 , 安排乙方在船舶上从事工作 。2、甲方按乙方的实际上船天数和船员等级,按月核发给乙方劳动报酬 , 本合同期内乙方的月工资确定为元 。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 , 由甲方为其购买工伤保险 。乙方在船工作期间 , 如因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 由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 赔偿额度以甲方投保的金额为准 , 索赔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或乙方的家属、乙方继承人 。此外 , 乙方不得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 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非因公发生的意外伤、亡事件 , 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4、乙方在上船期间 , 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岗位 , 由甲方提供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
5、乙方应严格遵守船长、轮机长的指挥 , 乙方有权拒绝所在船泊工作上的违纪指挥并有向甲方举报的责任 。
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 接受甲方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罚 。
2、工作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调动命令 , 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船舶 ,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并安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船舶岗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