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读后感锦集( 五 )


能够加人以不正义而不受处罚
2. 在359c,设想了最自然的(不受拘束)的环境——以自由和欲望为两个维度
此处,格劳康指出了为什么大众认为“做不正义的事天生是好事”,是因为“贪得好胜”是“what any nature(φ?σι?)naturally pursues as good”或“every creature by its nature pursues as good”,可见这是预设之前的预设 。
(以下总结自A. A. Long的论文《希腊思想中的法律与自然》)
φ?σι?(physis):是事物的基本结构或本质 。强调其确定、描述性(descriptive)面向,但另一方面,该词也可以具有规范性的特点(如希腊化的道德原则,强调最好的人类生活与“自然相一致”),或者是如希波克拉底式的医生所言“为了健康而关注身体的‘自然’要求” 。
ν?μο?(law):等同于音乐风格、社会风俗、神圣原则或成文法等术语,表明条理化的程序 。强调其规范性的面向,含有被批准和被要求的含义,如果被忽视,会有相应的惩罚性后果 。
在道德与政治文本中,nature与law是被设定为相互对立的 。
从现代的角度而言,自然与法律二者明显从属两个不同领域——道德法则与自然法则(物理规律) 。在中世纪思想家看来,他们假设上帝签署同意了这两种准则 。不过,普遍的道德法则(natural law)与物理世界的基本原则(the law of nature)是不同的 。法律与自然之间的联系中,法律被理解为预示了宇宙的科学结构和道德结构以及宇宙的重要基本原理 。在早期的古希腊学者开始推广客观的“自然”概念时候,他们利用了社会与伦理的概念,例如正义与和谐,其把这些概念作为他们对宇宙秩序模式的暗喻 。
nomos的用法:
1)在赫西俄德时代,nomos意味着神赐的常规或原则:
《劳作与时日》——克诺诺斯之子已将此法则交给了人类 。由于鱼,兽和有翅膀的鸟类之间没有正义,因此他们互相蚕食 。但是,宙斯已把正义这个最好的礼品送给了人类 。——也就是认为,所有生物共同拥有掠夺的本性的法则,而正义的规范性使得人们可以摒弃这种本性 。
2)在公元前5世纪晚期的希腊,physis常用来与nomos作比较,来反对那些对于国家事务而言仅是惯例的东西 。
3)由于成文法的制定(在斯巴达与雅典),nomoi被认为是一个城邦生活中必要的结构,并且通常用来与野蛮人的自然状态相比较 。
4)修昔底德:
自然总是迫使我们所信仰的神明和人类去统治他们可以控制的任何人 。我们没有制定这样的法律,并且我们也不是第一批遵从它的人;但是我们对待它的态度就应该像是我们刚发现它时的态度一样,并且将它永远地留给我们的后代,因为我们知道,如果你拥有了我们的权力,你也会那样做,其他人也会如此 。(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