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 范本10篇(16)


第二十七条:司机带车出差且当天不能回到的,每一天住宿、生活补贴按一般员工标准执行 。
第二十八条:公司员工出差途中,经批准可绕道回家探亲,其车船费由公司负担,在家期间不享受伙食补贴,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
第六章:房屋租赁费
第十八条:长期住外业务人员租房标准 含水电费、固定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特区800元月以内;直辖市600元月以内;其他地区300元月以内,据实报销 。
第七章:市内公共交通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或办事处所在地办理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 包括公共汽车费和出租车费,公司员工上下班或因私所发生的交通费不在此列 。
第三十条:有伙食补助的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含在补助费之内,没有补助费的,按实际发生公交车费用报销,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 。。
第三十一条: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按审批权限进行批准 。
第八章:通讯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通讯费指因公使用通讯工具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 。通讯费一律实行凭票限额内报销 。
第三十三条:使用移动电话的员工,其裸机的购置费一律由使用者本人负担 。第三十四条:通讯费报销标准:
副总经理300元月;
部门经理200元月;
车间主任、科长以及特殊岗位人员100元月 。
第三十五条:对于享有出差补助费的业务人员,通讯费包含在补助费之内,不得另外报销通讯费用 。有规定定额通讯费的人员,不得以出差为由,额外报销通讯费 。
第三十六条:享受通讯费报销标准的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 含节假日通讯畅通 。
第九章:业务招待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和有关部门人员而发生的费用 。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人员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提议安排工作餐,需要到外面宴请的,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部门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按排并登记备案,记入部门招待费 。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同意,限额接待 。
第四十条: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报销时应附有业务事由、具体人数、时间、地点、批准领导等 。
第十章:办公费标准
第四十一条:办公费是指办公用品、印刷品及其它办公物品等的支出 。公司办公费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控制与管理 。
第四十二条:各部门申请购置办公用品、印刷品等其它办公物品时,需注明用途、数量、规格型号,办公室需查明是否可调节使用,再确定是否购买,报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