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范本12篇( 五 )


3、出差人员出差前务必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总经理同意并及时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 见附表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 。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能够乘坐上一级标准 。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 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回到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 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回到;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
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 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5%;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 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
4、特殊状况报销标准
1赴外地开会 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资料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
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
3陪同领导 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务必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 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
2、出差人员差毕务必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 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 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 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状况务必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
5、审批职责: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职责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