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14)


第二十六条: 信息公告
下列事项应当在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一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二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
三业委会成员资格终止状况;
四;
五 。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
第二十八条: 资料和财物移交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改选小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业主清册、会议纪要等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房管办事处保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房管办事处应当及时带给 。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物品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拒不履行正常移交义务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能够请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督促移交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
第二十九条: 业务学习培训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潜力 。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计xx元/年;
二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计xx元/月;
三有关人员津贴共计费用xx元/月具体支付对象如下:
1.xx费用xx;
2.xx费用xx;
3.xx费用xx 。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采用下列第xx种筹集方式:
一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xx%合计xx元;
二每户业主每月交纳xx元;
三 。
经费收支账目由xx 社会中介机构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其他请列明代为管理经费收支账目每xx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一次理解业主的监督 。
第四部分:业主委员会的换届改选
第三十一条: 换届改选原则
全体业主自觉理解街道办事处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区 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居 村民委员会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依法有序开展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 。
第三十二条: 启动换届程序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应当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并用心配合做好换届改选工作 。
换届改选小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代表房管办事处代表居 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换届改选小组透过召开业主代表、部分业主会议直接听取业主意见或者采用业主推荐等方式产生并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