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11)


三;
属第一项情形的应贴合下列条件:有明确发起人;提议事项明确属于业主大会议事范围;随附提议人房地产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提议之日起30日内对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认为有必要核实的能够对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进行核实 。决定不召开的应说明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作提议有效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作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之日起15天内 未作出决定的在收到提议之日起45天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提议事项征求业主意见并表决业主大会会议讨论表决议题应与提议议题相一致 。
属第二项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应在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缺额委员 。业主委员会委员全体辞职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区 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建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 。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应当自成立起9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属第三项情形的 。
第十五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
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 换届改选小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作表决票、核实业主状况 。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 换届改选小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资料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公告同时邀请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居 村民委员会派员参加并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 。
三投票表决: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 换届改选小组应在投票日期日前发放表决票 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资料在 公告栏、门栋、宣传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 。
四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 换届工作小组根据第十一条的约定回收业主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 换届改选小组在 公告栏、门栋、宣传栏通报投票统计结果理解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
业主委员会 换届改选小组根据投票统计结果构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业主委员会 换届改选小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
第十六条: 业主委托代理人的约定事项
业主能够书面委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或者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贴合下列约定:
一业主是自然人的能够书面委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或者xx参加但同一代理人所代理的份额不能超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