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 九 )


本规则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
第五条: 业主大会与相关单位的关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理解街道办事处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区 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居 村民委员会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用心配合公安机关与居 村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用心配合居 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 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理解其指导和监督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时告知居 村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 村民委员会的推荐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日常运作中的矛盾纠纷能够提交居 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解决 。
第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状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
二、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
三、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四至或附图: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上述范围不包括 。
四、物业类型: 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其他类型物业 。
五、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房屋面积构成:
一住宅平方米套 。
二非住宅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其他类型物业平方米 。
第二部分:业主大会
第七条: 业主大会议事资料
业主大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
二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
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和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报告;
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业主小组不当决定;
十一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十二改变共用部位用途、利用共用部位从事经营性活动、处分共用部分;
十三审议决定委托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代理事项和代理费用;
十四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前款规定的事项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自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或予以备案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