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 七 )


(五)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推荐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中的有关问题;
(六)提出维修资金续筹方案督促维修资金交纳职责人按照规定交纳维修资金组织业主讨论维修资金的使用;
(七)公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决议等资料;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九)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共有物权的经营方案签订经营合同管理经营收入定期公布帐目;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第四章:投票规则
第十一条:业主的投票权采用产权制 。业主自取得物业产权时自然取得投票权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业主同意;业主大会作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和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
第十二条:持有房产证或经房管局备案的预售合同为投票权人 。业主的投票权可书面委托使用人、承租人或其他业主行使但使用人及承租人不具有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被选举权 。
第十三条:业主应主动在指定地点领取投票表格没有领取投票表格业主委员会应派人逐户派送送达物业使用人的视为送达业主本人 。投票人务必按要求在投票表格上填写有关状况并签名(盖章) 。
第十四条:同一物业业主超过一人的由其中一名共有人签名确认的意思表示视为全部物业共有人的意思表示 。
第五章:议事方式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同时告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房管局 。
(一)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的;
(二)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三)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会议能够采用群众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业主参加 。
(一)书面征求意见形式 。业主以答复调查问卷或提出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并签名确认 。经收集汇总表决结果构成业主大会的决定 。
(二)群众讨论形式 。群众讨论形式可分为两种形式业主可任选一种:
1.全体业主会议制 。物业小区(大厦)内的业主直接参加业主大会讨论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