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15)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不能及时换届改选的处理
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换届改选的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原业主委员会继续履行其职责 。
第五部分::附则
第三十五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和补充
本议事规则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规约自年月日业主大会会议讨论透过之日起生效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 。业主大会透过的有关本议事规则的决定为本议事规则的组成部分 。
临时管理规约
使用说明
1、本规约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有关物业使用、维护、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的约定和执行 。
2、临时管理规约是对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自律性规范;是有效调整业主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基础性文本 。
3、本规约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 。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资料对规约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建设单位和市、区 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
4、本文本中的示范条款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业主大会名称及其执行机构议事活动用房
业主大会名称: 项目名称业主大会
项目地址:武汉市区街 乡、镇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坐落:
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组成及性质
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是业主群众行使权利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 。
第三条 与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自觉理解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房屋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用心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用心配合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理解其指导和监督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及时告知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推荐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日常运作中遇到矛盾纠纷时各业主同意提交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协调解决 。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一节成立和运作
第四条 业主大会的成立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透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