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14)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 。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透过的话买方能够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 。推荐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到达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必须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 。合同中还能够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持续期等 。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 。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必须要天然大理石 。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贴合约定 。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 。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带给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 。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 。但事实并非如此 。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期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状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资料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