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上、下卷)》读后感精选(13)


同时 , 将路德与马基雅维利并提 , 苏亚雷斯将马基雅维利的国家理性予以批驳 , 认为其基础是在于只承认世俗国家 , 而否认神的自然法(p. 154) 。
关于教会的学说
苏亚雷斯等认为天主教会具有管辖权:耶稣认可彼得 , 所说”我把钥匙交予你“ 。同时 , 通过阅读《圣经》 , 可知教会是教皇直接控制下的一个僧侣统治的有立法权力的机构(p.155)
反驳路径:1. 圣经仅仅是文字的启示 , 而更需要的是依赖于教会的传统予以启示;2. 依据圣经 , 教会与世俗同样是具有管辖权的机构(p.156-157) 。
关于政治社会的理论
反对经院哲学 , 回到古典论:人类有能力利用他的理智来为政治生活提供道德基础 。主要即是回到阿奎那的学说(p.158-159) 。
关于国际法 , 苏亚雷斯、格老秀斯等普遍认为是世间的一套成文法 , 其与自然法之间并无确切联系(p.163-165) 。
托马斯主义者反驳:政治社会的创建是神直接命定的;提出:世俗国家最初都必然是由本国百姓为了满足他们纯世俗的目的而建立的(p.165) 。
托马斯主义者对人类自然状态承认的三大特色:需要一个自然的社区;必须受自然法的支配;必须以承认所有成员的天赋自由、平等和独立为基础(p.169) 。
苏亚雷斯等对国家建立合法性的论述:若继续生活在自然状态 , 则会受到越来越多不公平和不稳定现象的严重伤害 。此一观念则源于奥古斯丁对人性的否认 , 并进而修正了托马斯主义对人类的理性和道德所作的乐观分析(p.170) 。
托马斯主义者并不完全试图通过被统治者的赞同来获得国家合法性 , 而仅仅是政府的法令是否与自然法一致(p.173) 。
苏亚雷斯:建立国家的手段必须获得赞同与合法 , 倘若一个王国纯粹依靠非正义手段创建 , 就不能说其统治者享有真正的立法权力 , 即为洛克所采取的态度 , 甚至比霍布斯与格老秀斯更为激进(p.174) 。苏亚雷斯以此来驳斥欧洲存在的两种传统:1. 政治权力是神授予的 。其批驳世俗国家的权力来源是国家而非神 , 不具有世袭性质;2. 存在一个对全世界的世俗统治权的君主 。其批驳.必须获得万民的赞同(p.175) 。
存在问题:在自然状态下 , 并不具备成文法 , 以个体存在的人 , 均在法律束缚之外 , 如何可能结合起来 , 并构成一个国家 , 对君主表示赞成?苏亚雷斯整体论:自然状态下的个体依据理智 , 可以视作一个整体:由于共同的赞同 , 通过社会的单一纽带 , 并且为了彼此互相帮助的目的以便为了所有人实现一个单一的政治目标 , 而结合成一个单一的政体团体(p.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