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读后感锦集( 七 )


3. 格劳康的故事是希罗多德故事的改版,希罗多德的原故事指向了个人隐私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告诫人们:侵犯他人隐私会招致灾难,而格劳康的故事则忽视了这一点,不但目睹了赤裸的尸体,甚至偷走尸体上的财物,而却没有提及隐私遭到侵犯这一点,说明了格劳康是为了表现主人公为了成功,想方设法,甚至不惜侵犯他人 。而之所以格劳康选择了这样的戒指作为检测正义与不正义的人,是因为他本质上也想探究潜藏在表面下的东西——人们的欲望和企图,他不想人们之间互相有所隐瞒 。所以,一个共产的城邦吸引他 。
《理想国》读后感(五):《理想国》347e-350e
前文回顾:苏格拉底证明统治者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
苏格拉底指出统治者要求酬金等就反映了他们认为统治的利益归于被统治者 。进一步的讨论中,苏格拉底抽象化了统治而开始针对“技艺”开始论述 。苏指出,区别技艺的本质标准在于其具有的独特功能,而不是一种共同的好处 。随后,苏单独地提出“受雇取酬的技艺” 。这样的做法区别了人—技艺的整体中“受雇取酬”的部分与“技艺”最本质的特点,点明了虽然统治具有“受雇取酬”的特点,但是它最本质的特点在于其最独特的功能——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而统治 。苏认为,所谓共同的好处根本而言是一种外加于技艺的因素 。至此,苏实际指出了人对技艺使用的参与作为一种外加因素就导致了这样的“同一、外加的因素”——人的因素,而不是技艺本身具有“唯利是图”的特点 。纵然是无偿工作,操着特定技艺的人仍然是能够给人们带来好处 。至此,苏证明了统治作为技艺的一种,它最本质的功能也不例外的是为了其对象——被统治者的利益 。而苏提及的“报酬”与“惩罚”的说法,指向了“统治”与“被统治”之间存在的准契约关系——一种基于共同体习惯的关系 。接着,苏提出了他对真正的统治者的粗略定义——从天性上,他不会去谋求自己的利益而是谋求他的被统治者的利益 。这里实际体现了苏与特在对于人性认识上的分野,对于特而言,“人性的全部可能都在于追求他所理解的利益,满足他所理解的欲望...持有一种普遍平等的人性论 。”(张文涛,2017);对于苏,他认为人性是存在差异的,而一些人——真正的统治者——有着“好人”的天性 。
347e-348e 正义与不正义的“可欲性”
(347e-348b)在这节,苏格拉底并没有直接进入对于“正义”与“不正义”这两个品德(一般意义上)的定义的讨论,而是转向了二者的“可欲性”(desirablity)的讨论 。这样的做法明显区别于苏之前的行为 。在布鲁姆看来,这样不寻常的转向本身反映了苏试图想要去吸引那些在场的人,而这些人都自认为自己有着正确的“正义”观念 。而此时,他们也都想知道特拉需玛科所宣称的“僭主”正义是否真是如此 。在尾处,苏格拉底提议让他人介入作为“法官”,通过这种方式,苏格拉底间接的保证了后面自己的全面胜利,避免了前面特拉需玛科在说完自己观点后就准备立场的状况 。这里一定程度上也映照了古希腊的社会现实 。在古典雅典,陪审团的规模相当大,而并没有职业法官,完全由公民陪审团负责解释法律、认定事实 。而这些人“认定事实”的指导,就在于职业辩护人所准备的演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