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管理制度6篇( 九 )


第二条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业务员务必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方须有客户自我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 。业务员务必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我留复印件 。
第三条坏账准备金 。所谓坏账是指那些收不回账的 。为提高业务员的警惕性也是为了防范业务员的利益不受侵害增强业务员的自我保护防范潜力公司特设“坏账准备金” 。公司每月从业务员的工资里提取150元作为本人的“坏账准备金” 。当年度满如果未发生吊账问题公司全数奉还准备金并予以适当奖励 。如果真有客户赖账或跑账首先由业务员出面追讨追讨不成由公司出面用法律手段解决这其间的诉讼费用的一半由“坏账准备金”提取 。公司出于人性化思考也出一半 。如果“坏账准备金”不足诉讼费用的一半从业务员工资中扣除 。如果诉讼无果成了“死账”由业务员承担全部死账诉讼费用由公司来出 。此条任主可作详细斟酌也能够不设此条 。
第四条每月28号下午四点为当月最后回款时光 。业务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 。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500元 。
第五条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业务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业务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业务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
第六条业务员出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为了提高业务员出差洽谈业务的成功率遏止乱出差的现象特制定本条 。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80%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业务员 。
第七条业务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规定: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60%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业务员 。作者附注:第六、七条任主看状况而定因为这两条规定一出来就可能会出现业务员凡是签成单都要报销去哪里找来一张餐饮发票谎称这是请客户吃饭的 。无形中公司增加了额外的成本 。杜绝办法就是要嘛不规定要嘛被充一条限额限量比如洽谈金额超过两万的一个月不能报销超过三次的
第八条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 。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业务员的谈判业务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业务员开具借条 。货物务必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业务员照价赔偿 。
第五章 客户关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