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从哪里来读后感锦集(15)


嫉妒、平等与规则
人天生追求“不平等”,所以才会追求“平等” 。平等与不平等的转变,有时只需要加上一个砝码,即“我是处于劣势还是有利地位” 。
荀子:“人生来是欲望的,当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人必定会追求满足;当这种追求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时,就会产生纠纷;纠纷带来混乱,混乱带来耗竭;古代君王憎恶这种混乱,所以制定礼义来限制限度,在限度之内满足人的欲望 。” 。
规范混乱,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的欲望,减少混乱的发生、或是蔓延 。是否可以解释为“礼仪源自博弈,道德源自欲望,而所谓的限度或分寸并非任何一种自然事实,而只是博弈中变动不居的疆界 。” 。
康德将嫉妒视为一种反人类的恶习,然而事实上,人类一直在从事着这种反人类的活动,似乎我们天生就是自我毁灭的 。我们不仅会嫉妒他人,同时也需要被他人嫉妒 。亚当·斯密在分析贵金属的意义时谈到“在大部分富人看来,富的愉悦,主要在于富的炫耀,即自己具有别人求之而不得的决定性标识”,是否可以理解为:财富的基本功能是满足一般意义上的生活需要,它的另一重要功能就是为了招人嫉妒或者追赶自己所嫉妒的人,这里的财富不特指,而是泛指“你认为重要,却没有的东西” 。
嫉妒心的道德价值是被人为赋予的,是被放在社会规范下加以衡量的结果 。霍布斯将嫉妒在概念上区分为“竞赛”和“嫉妒”:由于竞争者在财富、名誉或其他好事方面取得成功而感到忧愁,同时又奋力自强以图与对方相匹敌或超过对方,就谓之竞赛;如果同时力图排挤和妨碍对方,则谓之嫉妒 。”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嫉妒和竞赛都是归属于同一种心理现象-忧愁,只是处事方式、手段上的区别 。
不诉诸道德,仅仅从生物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人类是群居动物,发达的协作能力才是生存的最佳保障,一个完全没有利他之心的人很容易受到群体的排斥,这也就多少能够理解:为什么利他倾向和利己倾向一样,是与生俱来的,比如同情心 。群居生活必须有一定的规范,也必然会自发形成一定的规范,这种规范就是道德,也就是最自然的正义 。从这层意义上讲,任何群居动物都是具有道德感的,如果哪个成员做了“不道德”的事情,一经发现,理所当然会受到惩罚,只有这样才会形成井然有序的群体,才可能发挥出分工协作的优势 。所以“不道德”也可以表达为“出轨”或“犯规” 。于是,一方面是每个群体成员作为群居生物的一员都有规矩要守,另一方面是基因所注定的嫉妒心使大家势必要做横向的攀比和竞争,这两种力量合流的结果就是“规则之下的竞争” 。
嫉妒心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也是人类争取平等的心理动机 。但是生活中的例子表明了这样一个一般性的结论:人可能会为身边身份、地位、成绩等相差不大而认识的人的“优势”而嫉妒,却不会为“超出范围之内”的人而嫉妒,比如伟人 。也就是说,嫉妒心永远被陷在“平等”的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