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从哪里来读后感锦集(18)


如果任何事物加上“善”的前提,它就是对的,是可以被作为“定式”、“规范”,那就太匪夷所思了 。尽管,“出师有名”古皆有之,事实上,这些有名是被人利用的,他的出发点仅在“名”,却不在“善” 。
哈耶克:“能够选择政府并不等于确保自由,进而言之,如果以为人民同意的政治制度便肯定是一个自由的政治制度,那么我们讨论自由的价值,就毫无意义 。”
民主政府建立民主制度,独裁政府制定独裁制度,不管哪种制度,又都有偏好,又都有“少数者”,所以绝对的正义不存在,只有相对的正义,而相对的正义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弱势的人遵从强势” 。
“自愿”是自由主义的重要原则,
1.在《墨子·大取》中讲过“杀一人以存天下”的问题,大意讲的是权衡轻重的道理:天下为重,一人为轻,应该取重不取轻,但只有杀的是自己才具有道德价值,杀的若是他人,就没有道德价值 。也就是说杀一人以存天下,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原本天下人既不该死,哪一个人也不该杀,只是被逼入这一两难的境地,所做的被迫选择,没有任何道德权重可言 。对于杀人的人其实是没有任何权利去决定别人的生死,无论对方是一个人还是所有人 。
2.在梅特林克的戏剧《莫纳·瓦纳》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瓦纳是比萨司令官的妻子,当时的比萨真被佛罗伦萨的雇佣兵围攻,眼见雇佣军即将破城,这时雇佣军统帅借机提出了一个停战条件,即让美丽的瓦纳单独到自己的军营里过上一夜,最终为了全城的安危,瓦纳选择了如约动身 。
瓦纳的选择是不是自愿的,是不是一种自由选择?这也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真正自由的人,甚至被人认为他是自由的人,但作为当事人,他自己或许并没有意识到自由的存在,只是这样做着她应该这样做的事”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只有她本人才能解答,尽管她是受到胁迫下做出的选择,如果她本人愿意,也就不存在“不自由”的问题 。
做这样一种设想,如果瓦纳拒绝赴约,这会给她带来任何道德瑕疵吗?这就主要取决于当时的社群氛围了,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不管是出于何种理由,瓦纳前去赴约是牺牲小我而成全了大家,所以会受到大家的推崇 。如果瓦纳拒绝,在功利主义的社会氛围下,即使瓦纳不愿意,又能改变现实?作进一步设想,事后,当瓦纳回到城中,还能如以前那般生活吗,是受到的尊敬更多呢,还是鄙薄更多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你不想承担责任,就不要去做某事 。这句话也在1993年芝加哥召开的国际伦理大会上被定名为“黄金规则”,之所以将它作为黄金规则,或说一种道德范式,是因为在各个民族、文化背景里,都有与之相同或极其相近的箴言,只是存在表达方式上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