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怎么写?( 九 )


六、法律文书送达制度
(一)行政机关需要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可以通过直接送
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进行 。
(二)行政调解协议书的接收必须由当事人签字或由有被委托
权的代理人签字 。
(三)送达任何法律文书,均应使用送达回证,依法签收,送
达回证必须附卷 。通过邮寄送达的,应当使用挂号信或快递 。
七、档案管理制度
(一)上级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照片
音像资料等应妥善保管,及时整理归档 。
(二)行政调解相关工作资料,如当事人申请、原始证据材料、
调查、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应及时装订归档,行政调解案件要按年、月、日归档编号,做到一案一档 。文书顺序应为:
1.行政调解卷宗目录;
2.行政调解申请书或口头申请笔录;
3.行政调解告知书;
4.有关证据材料;
5.行政调解协议书或行政调解终结材料;
6.送达回证 。
(三)对各类档案必须编制检索目录,分类装订,保证档案资
料的整洁完好 。
(四)矛盾纠纷案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
八、行政调解员选任及行为规范
(一)每个部门必须选任2名以上的行政调解员 。
(二)担任行政调解员的条件是: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行政调解工作 。
(三)行政调解员履行职务,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
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道德素养,提高行政调解的能力 。
(四)行政调解员调解纠纷,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不得拒绝接受当事人的调解请求;
2.不得以冷漠、推诿、搪塞、粗暴的态度对待当事人;
3.不得徇私舞弊、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4.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5.不得侮辱、压制、打击报复当事人;
6.不得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索贿受贿;
7.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不得久拖不调、久调不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