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 范本10篇( 十 )


第二十条:长途出差补助,按规定标准填写补助费,一类区40元天人,二类区60元天人 。
第二十二条: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
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软卧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
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 。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之内凭票报销,超标自付,从补助费中直接扣减补助费不足以扣除的,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对于参加包括住宿、市内交通与生活费用在内的会议和由邀请方承担费用的会议,不享受任何补助 。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贴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减去一天计算,即算头不算尾 当天出差当天回到的不报销伙食补贴;住宿标准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
第二十五条:出差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报销,并须事先请示 。
第二十六条:长途交通票据如果遗失,须写出书面报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员或有关人员签字证明,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按票价的50%报销 。
第二十七条:司机带车出差且当天不能回到的,每一天住宿、生活补贴按一般员工标准执行 。
第二十八条:公司员工出差途中,经批准可绕道回家探亲,其车船费由公司负担,在家期间不享受伙食补贴,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
第六章:房屋租赁费
第十八条:长期住外业务人员租房标准 含水电费、固定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特区800元月以内;直辖市600元月以内;其他地区300元月以内,据实报销 。
第七章:市内公共交通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或办事处所在地办理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 包括公共汽车费和出租车费,公司员工上下班或因私所发生的交通费不在此列 。
第三十条:有伙食补助的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含在补助费之内,没有补助费的,按实际发生公交车费用报销,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 。。
第三十一条: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按审批权限进行批准 。
第八章:通讯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通讯费指因公使用通讯工具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 。通讯费一律实行凭票限额内报销 。
第三十三条:使用移动电话的员工,其裸机的购置费一律由使用者本人负担 。第三十四条:通讯费报销标准:
副总经理300元月;
部门经理200元月;
车间主任、科长以及特殊岗位人员100元月 。
第三十五条:对于享有出差补助费的业务人员,通讯费包含在补助费之内,不得另外报销通讯费用 。有规定定额通讯费的人员,不得以出差为由,额外报销通讯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