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个人劳动合同( 六 )


(三)乙方在承担甲方公司重点工作期间 ,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离职 , 如乙方离职将给甲方造成损失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 赔偿金额按乙方在此项工作期间的工资 五 倍计算 。
(四)乙方当月发生的工作费用 , 下月3日前报至前台文员处 , 如以上时间内未上报 , 则不再报销 , 特殊情况需甲方甲方公司分管总助书面批准 。(日清月结)
第二十二条 保密制度
(一)乙方对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客户档案)及甲方公司客户的数据信息有保密义务 , 不得将以上材料透露给第三方 。如乙方违反以上约定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
(二)工资的保密制度
1、乙方不得与同事相互询问工资情况;
2、如乙方在甲方公司内部有互相询问工资的情况发生 ,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理 , 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 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并采用书面形式确定 。
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一)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 ,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36、
37、
38、
39、40、
41、
42、
43、
44、45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18、
19、20、
21、
22、23.
24、25条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第
25、
26、
27、28条规定执行 。
(二)乙方有以下行为 , 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 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私自连续离岗3天以上(包括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 其所在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人事&行政部;乙方无故旷工月累计5天以上(包括5天) , 属严重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行为 , 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在甲方正常上班时间(8:00)未到达公司的作迟到处理 , 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元 , 迟到3次以上(含3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 , 6次以上(含6次)者以旷工2天处理 , 以此类推 。乙方在甲方正常下班时间(16:30)前离开公司作早退处理 , 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元 , 早退3次以上(含3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 , 6次以上(含6次)者以旷工2天处理 , 以此类推 。迟到、早退在30分钟至2小时以内 , 以旷工半天处理 , 2小时以上的以旷工1天处理 。旷工1天按当月日均工资计算扣发2天工资 。
3、乙方在工作时间外出 , 做与甲方公司业务无关的事情;
4、乙方在工作期间无效上网 , 占用公司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