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建国智慧( 十 )


其实妥协是一种政治美德,因为只有妥协才能实现共和 。至少,它也是走出困境的一种方法 。对此,富兰克林有一个很好的说法 。他在6月30日的会议上说,木匠做桌子的时候,如果木料的边缘厚薄不匀,他就会两边各削去一点,让连接的地方严丝合缝,桌子也就平稳了 。现在,我们这艘船为大家所共有,难道不该由大家来共同决定冒险的规则吗?
富兰克林的说法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 。六十四岁的康涅狄格代表罗杰.谢尔曼说,没有人愿意就这样一事无成地散会 。六十二岁的弗吉尼亚代表乔治.梅森更是情绪激动 。他说他宁愿把自己这把老骨头埋在这个城市里,也不愿意看见制宪会议就这样如鸟兽散,陷国家于不堪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许多代表(主要是大邦代表)决定妥协,以保证邦联不会分崩离析 。
六、最不坏的就是最好的
妥协保住了草拟中的宪法,宪法也体现了妥协的精神 。事隔多年,当我们蓦然回首,重新审视这部宪法时,就会发现,妥协并不仅仅只是制宪代表的权宜之计,它也是制宪工作的思想方法 。那些取得了制宪会议高度一致的看法,就写成宪法中的刚性条文;那些取得大致相同意见的观点,就写成宪法中的柔性条文;那些达成初步共同意向的部分,就留下今后继续发挥的余地;而那些实在达不成统一的问题,则干脆只字不提,暂付阙如 。
因此美国宪法虽然二百多年来没有修改过一个字,却又有一系列的“修正案”,而且几乎从它批准之日起就有了 。二百多年后,美国人民仍很感激先辈们的妥协,并庆幸他们不是“完美主义者”,庆幸他们在那个时候就能有这样一个观点: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也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案 。能做到最不坏,就是最好 。
这个观点也是富兰克林博士提出来的 。他在9月17日最后一次会议上发表了一篇深情而智慧的书面发言,并由宾夕法尼亚代表詹姆斯.威尔逊代为宣读 。
富兰克林说,他承认,对这部宪法的若干部分,自己到现在也仍然不能同意,但没有把握说永远不会同意 。相反,活了这么大的年纪,深知没有人能够一贯正确 。不管是这一次还是下一次,每个人来参加会议,固然会带来自己的智慧,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同时带来他的偏见、激情、错误观念、地方利益和私人之见 。因此,无论召开多少次制宪会议,也未必能制定一部更好的宪法 。
从这种感觉出发,富兰克林同意这部宪法,连同它所有的瑕疵,如果它们确实是瑕疵的话 。他也希望其他代表略为怀疑一下自己的一贯正确,宣布我们取得一致,并在这个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
同样来自宾夕法尼亚的代表古文诺.莫里斯赞同富兰克林的观点 。他说自己对宪法也有反对意见,但考虑到这已是目前达到的最佳方案,愿意连同它的瑕疵一并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