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八 )


问题四
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 。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取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好处的承诺 。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确定 。
问题五
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 。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状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理解物业管理服务并理解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
问题六
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能够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 。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
问题七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能够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 。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
问题八
以偏概全那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 。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
问题九
拒签购房者提出的补充协议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能够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 。举个简单的例子您买的塔楼 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样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此刻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在这种状况下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您能够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能够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 。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